有关几类企业的设立



如何设立建筑业企业?


(1)自行选址。

(2)到相应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申领营业执照。

(3)根据住建部官网—建筑市场监管-政策发布中,2015年2月6日发布的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、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<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要求准备相关申请表及附件材料。

(4)新申请资质企业带申请报告、营业执照(原件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单位介绍信到省厅1314房间省厅信息中心申请企业在《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》、《江苏省建筑业资质管理系统》密码锁;增项资质企业使用原账号密码。

(5)凭登录账号密码登录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、江苏省建筑业资质管理系统,分别录入注册建造师、技经人员等及扫描二代身份证。

(6)到住建局培训中心和造价处分别申请江苏省建设考试培训网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账号密码,分别录入现场管理人员、技术工人等及扫描二代身份证。

(7)带相关人员证书到主管部门审核。

(8)在资质申报中选择相应人员身份,上传资质申报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。

(9)材料经区(市)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主管部门复审,及准备办公场所核验。


如何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企业?


(1)自行选址。

(2)到相应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申领营业执照(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,经营范围应包含包装装潢印刷品或其他印刷品)。

(3)到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治安窗口办理公章刻字备案。

(4)自行筹建。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,需有必要的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设备,具备2台以上最近10年生产的且未列入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、工艺和产品的目录》的胶印、凹印、柔印、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;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,需有必要的其他印刷品印刷设备,至少1台。

(5)办理相关手续。

①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《印刷经营许可证》;

②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国税、地税部门办理初次纳税申报手续及领用发票。

备注:经营范围、法人、地址、机台数等要素变更,需向原相关审批部门提出申请,办理相应手续。


如何设立药品零售企业(俗称“药店”)?


(1)自行选址。拟选经营场所需有合法有效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或《房屋产权证》)和租赁合同或意向协议(房屋性质应为“非住宅”)。

(2)到相应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申领营业执照(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;经营范围应包含药品零售)。

(3)到市(区)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治安窗口办理公章刻字备案。

(4)自行筹建。

①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学历、职称、执业资格;

②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执业药师资格,身体健康;

(5)办理相关手续。

①领取(下载)设置药品零售企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

②到市(区)行政审批局提交申请,符合要求的,领取《同意筹建通知书》;

③药品零售企业自行内部装饰装修、设备采购安装、制度台帐建立;

④到市(区)行政审批局申请验收,验收合格的,领取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;

⑤到属地国税、地税部门办理初次纳税申报手续及领用发票。

备注:办理法人、地址、经营范围等要素变更,需向原相关审批部门提出申请,办理相应手续。


如何设立汽车维修厂?


(一)、自行选址。

(二)、到相应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申领营业执照(经营范围应包含机动车维修相关事项)。

(三)、到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治安窗口办理公章刻字备案。

(四)、自行筹建,提供相关手续。

(1)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;

(2)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,委托办理须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;

(3)、经营场地(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)、停车场面积材料、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,经营场地、停车场租赁的,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;

(4)、技术人员汇总表,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、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文件原件和复印件;

(5)、设备清单,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,设备外协的,还应提供合同书及设备检定证明;

(6)、维修管理制度文本,含质量管理制度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、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、人员培训制度、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等;

(7)、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

(8)、其他必要材料

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,还应当提交专用维修车间、设备、设施证明材料,安全管理人员名单,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本。

申请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的,应提交以下材料:

(1)、申请书;

(2)、连锁证明材料,包括1、总部属于连锁经营企业的证明材料及其管理制度、作业标准;2、连锁经营企业总部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复印件;3、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;4、连锁经营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开业条件的承诺书。

(五)、设施设备、专业人员等到位后,持相关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管窗口申领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;

备注:变更许可事项、扩大经营范围的,应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,按有关许可规定办理;变更名称、地址等要素,应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。